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便民服務 > 常見問答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公園內可否供民眾居家烤肉?

依「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」第13條第1項第10款規定,公園內不得擅自營火、野炊、夜宿、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。違反者依自治條例第44條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8-11-09
  • 發布日期: 2018-05-2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
  • 點閱次數: 32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