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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室簡介(業務職掌)

 

業務職掌

政風室業務職掌(分機34900)

單位人員 業務職掌 連絡電話#分機
陳主任 綜理本處政風業務。 22289111#34911
張科員

綜合、預防、維護、查處、財產申報業

務與採購監辦等。

22289111#34914

 

 

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,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:

1.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。
2.廉政法令、預防措施之擬訂、推動及執行。
3.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、協調及推動。
4.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、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。
5.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。
6.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。
7.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8.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9.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
 

組織概況

本室編制為主任一人,科員一人。

工作內容

1.機關安全維護:

•為維護機關安全,擬訂各項維護計畫,預防危害或破壞本局之事件發生

•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,避免事態擴大至影響本局之安全

2.公務機密維護:

•利用各種機會辦理公務機維護宣導,使員工了解相關法令及具體做法

•推動本局保密措施,並對特殊事項,策訂專案保密措施,防止洩密情事發生,遇有洩密事件,立即依法處理

3.廉政宣導:

宣導與本局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,並貫徹執行本局政風法令、講解廉政肅貪案例,表揚優良政風事蹟,使員工惕勵奮勉,知法守法,維護機關聲譽及形象。

4.採購監辦:

秉持公正、客觀、超然立場,針對採購辦理流程,適時建立稽核、受理檢舉、查辦制度,並隨時注意有關採購人員之品德操守。綜整本局採購案件辦理情形,分析本局採購案件錯誤及違失態樣。

5.貪瀆預防及發掘:

•本著預防重於查處之原則,訂定各項業務具體防弊措施,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情形,並研析本局發生之貪瀆案件,訂定具體改進措施

•查察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人員、稽核易滋弊端之業務、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本局弊端事項,並辦理局長交查事項

•設置本室檢舉貪瀆專用電話(04-22548639),鼓勵員工及民眾檢舉,並依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有關辦法,審慎處理檢舉貪瀆案件

6.財產申報:依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』及相關規定,辦理財產申報、審查及查閱等作業

7.其他:辦理廉政研究、廉政教育訓練、廉政會報及提升社會參與、強化全民反貪意識等廉政議題活動

 

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1-03
  • 發布日期: 2018-01-1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
  • 點閱次數: 32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