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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新建工程處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

機關徵才
職稱 職務代理人
名額 3
有效期間(訖) 0001-01-01
資格條件 (一)資格條件:
1、約僱4等專科以上,其餘職缺大學以上學歷畢業。
2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
3、具與工作性質相關科系或工作經驗者佳。
4. 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。
(二)約僱期間:自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(預計至116年3月),以上人員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即無條件解僱,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(三)薪資:約僱5等月支報酬為280薪點(約新臺幣38,948元),約僱4等月支報酬為250薪點(約新臺幣34,775元),以上薪資需另扣除勞健保及勞退提撥。
工作項目 建築工程科 (約僱5等1人):
1、 辦理建築工程及行政相關業務。2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公園景觀工程科 (約僱5等1人):
1、 辦理公園景觀工程及行政相關業務。2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土木工程科 (約僱4等1人):
1、辦理土木工程及行政相關業務。 2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
報名方式 1、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,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「我要應徵」(如未註冊先點選「前往註冊」)並上傳相關附件。
※<應繳證件>
A.應徵人員履歷簡表(請下載格式填寫,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) B.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C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.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(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撤銷錄取資格;已簽訂契約者,撤銷契約。)
2、各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,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2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,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。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,得予從缺。
3、經書面審查合格者,本處將擇優面試,時間另行通知;經通知面試而無法親自參加者,視同放棄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其他 聯絡E-mail:yuanlisy@taichung.gov.tw
連絡人 袁小姐
連絡電話 04-22289111#34711
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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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10-06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10-06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
  • 點閱次數: 162